精选刊文|我国古代盐碱地改良技术

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否会侵害个人信息安全?国家数据局回应

‌南歌初妤‌ 2024-10-30 14:18:55 供应产品 3775 次浏览 0个评论

来源: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10月10日,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出席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会上有记者提问,在公共数据资源中,不少都包含着个人信息。请问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,会不会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带来侵害?对此,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回应,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越深,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就越要强化。张望介绍,《意见》强调了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、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,推动有序开发利用。特别是重申了应当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,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,严禁运营机构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。具体来说,《意见》从制度建设、能力建设和过程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:在强化制度建设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,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、风险评估、监测预警、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,开展公共数据授权利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业务规范性审查。数据管理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管理。运营机构要切实履行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,采取必要措施,保障数据安全。特别是对于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,要严格落实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,避免侵犯个人的信息权益。在提高技术能力方面,随着数据技术发展,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方式更加多元,也会伴生安全风险。《意见》鼓励开发数据模型、数据核验、评价指数等形式的数据产品,实现“原始数据不出域,数据可用不可见”,既保障数据安全,也能有效保护个人信息。我们将支持数据加密、可信流通、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,更好地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。在强化全过程管理方面,要求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的供给、加工处理、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,确保开发利用过程可管、可控、可追溯,特别是要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,切实保障数据安全。张望表示,我们将始终坚持制度建设、能力建设和过程管理相结合,会同有关部门,将安全保障和权益保护贯穿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,保障相关主体的各项权益,防范各类数据风险,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的获得感、安全感。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

国防军工再爆发!中无人机20CM涨停,光启技术3天2板!国防军工ETF(512810)盘中上探4.61%创15个月新高! 降价潮席卷疫苗行业:没有最低,只有更低 川渝启动跨省社银合作:逾千处银行网点可办社保高频业务 全球最大主权财富基金:全球股市下行风险非常高 是时候谨慎一些了 美国涉及以军绝密情报外泄,泄密者是国防部官员?五角大楼迅速回应! 资金都爱“喝”怡宝!超额认购逾234倍,华润饮料上市首日大涨 又一财务造假、欺诈发行!重罚3396万,其中财务总监被罚300万 中方就土耳其遭袭事件发表回应 日16只朱鹮归还中国:重归故土的珍稀之鸟 **一村每周放飞30万蚊子:环保之举还是生态系统调整的尝试?**

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s://ygwujt.com/news/516020.html,本文标题: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否会侵害个人信息安全?国家数据局回应

百度分享代码,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
每一天,每一秒,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!
Top